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工商注册
注册分司与各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科权限划分
文章来源: 访问量: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
分享到:
注册分司与各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科权限划分
注册分局负责办理:
  1、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(含3000万美元)或由市贸工局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(办事)机构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;
  2、企业住所在保税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(办事)机构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;
  3、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(办事)机构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;
  4、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;
  5、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;
  6、外国(地区)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;
  7、企业名称需要转报国家工商总局及广东省工商局批准的。
 
  各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科负责办理:
  1、辖区内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或由各区经济贸易局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分支(办事)机构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;
  2、“三来一补”项目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。
分享到: